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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
E:nth-child(n){ sRules }
要使该属性生效,E元素必须是某个元素的子元素,E的父元素最高是body,即E可以是body的子元素
该选择符允许使用一个乘法因子(n)来作为换算方式,比如我们想选中所有的偶数子元素E,那么选择符可以写成:E:nth-child(2n)
使用E:nth-child(n)实现奇偶:
示例代码:
- 列表项一
- 列表项二
- 列表项三
- 列表项四
因为(n)代表一个乘法因子,可以是0, 1, 2, 3, ..., 所以(2n)换算出来会是偶数,而(2n+1)换算出来会是奇数
列表项一
列表项二
列表项三
列表项四
该选择符允许使用一些关键字,比如:odd, even
使用odd, even实现奇偶:
- 列表项一
- 列表项二
- 列表项三
- 列表项四
关键字odd代表奇数,even代表偶数
列表项一
列表项二
列表项三
列表项四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
HTML示例代码:
第1个p
第2个p
第1个span第3个p
第2个span第4个p
第5个p
CSS Case 1:
p:nth-child(2){color:#f00;}
很明显第2个p会被命中然后变成红色
CSS Case 2:
p:nth-child(3){color:#f00;}
这是会命中第3个p么?如果你这么认为那就错了,这条选择符就不会命中任何一个元素。
CSS Case 3:
p:nth-child(4){color:#f00;}
这时你以为会命中第4个p,但其实命中的却是第3个p,因为它是第4个子元素
E:nth-child(n)会选择父元素的第n个子元素E,如果第n个子元素不是E,则是无效选择符,但n会递增。
假设不确定第1个子元素是否为E,但是又想命中第1个E,应该这样写:
p:first-of-type{color:#f00;}
或者这样写:
p:nth-of-type(1){color:#f00;}
参考 E:first-of-type 和 E:nth-of-ty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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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伪类选择符 E:nth-child(n)_CSS参考手册_web前端开发参考手册系列 第二行要变成红色
li:nth-child(2){color:#f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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