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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创建了一个数据库对象,那么你就成为它的所有者。缺省时, 只有对象的所有者可以在对象上做任何事情。为了允许其它用户使用它 ,我们必须赋予他们权限。不过超级 用户总是可以操作任何对象。)
有好多种不同的权限:SELECT, INSERT, UPDATE, DELETE, TRUNCATE, REFERENCES, TRIGGER, CREATE, CONNECT, TEMPORARY, EXECUTE, and USAGE. 适用于特定对象的权限因对象类型(表/函数等)不同而不同。有关 PostgreSQL 所支持的不同类型的权限的完整信息, 请参考GRANT的手册页。下面的章节将为你展示如何利 用这些权限。
修改或者删除一个对象的权限永远是所有者独有的权限。
Note: 要改变一个表、索引、序列、或者视图的所有者,使用ALTER TABLE命令, 以及对应其它对象类型的ALTER命令。
使用GRANT命令赋予权限。因此,如果joe 是一个已经存在的用户,而accounts是一个已经存在的表, 更新表的权限可以用下面的命令赋予:
GRANT UPDATE ON accounts TO joe;
在权限的位置写上ALL则赋予所有与该对象类型相关的权限。
名为PUBLIC的特殊""user""可以用于将权限 赋予系统中的所有用户。另外,还可以使用""group""角色来帮助管理一群 用户的权限,细节可参见Chapter 20。
可以使用REVOKE命令撤销权限:
REVOKE ALL ON accounts FROM PUBLIC;
对象所有者的特殊权限(也就是,DROP,GRANT, REVOKE,等权限)总是隐含地属于所有者,并且不能赋予或者撤销。 但是对象所有者可以选择撤销自己的普通权限,比如把一个表做成对自己和别人都是只读的。
最初,只有对象所有者(或者超级用户)可以赋予或者撤销对象的权限。 但是,我们可以赋予一个""with grant option""权限,这样 就允许接受权限的人将该权限转授他人。如果授权选项后来被撤销, 那么所有那些从这个接受者接受了权限的用户(直接或间级)都将失去该权限. 细节详见GRANT和REVOKE手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