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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信运营商在3.15会承受多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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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03-13 10:03:37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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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生活也将迎来升级换代。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成为中消协确定的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在追求品质消费的路上,想必你也遭遇到不少烦心事儿,却投诉无门。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中国网财经特别策划“315吐槽大会——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想要消费投诉?那就大胆来吐!赶快来参与,吐出日常消费困扰你的“槽点”。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取消流量‘漫游’费,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年内至少降低30%”,这对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其实,中国的电信运营商这些年也很努力在降价、提速,但无论是公众用户还是媒体,对他们总有一些不满或质疑,比如天价流量费、流量清零、霸王条款等,因此说起运营商,大家总有吐不完的槽。

槽点一 “影子服务”的隐蔽扣费

据新蓝网今年1月31日报道,记者在天津一家移动营业厅变更话费套餐后,被工作人员告知新套餐绑定了一个叫“车友助理”的服务业务,每月10元,需要自行拨打人工台进行取消。记者随即拨打10086移动客服电话操作取消,却意外发现这项服务此前已开通并扣费。移动客服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开通的这项业务也并非是到营业厅办理的,而是通过被称为“外呼”(即电话营销)的形式办理的。天津移动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工作人员介绍的语速很快,记者也没有咨询业务内容,只是在被询问时说“好的”或“是的”。然而,当记者质疑通话录音可能涉嫌造假,向天津移动索要该通话录音时,移动相关工作人员以涉及“个人隐私”保密为由,拒绝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用户对交纳本地电话费用有异议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应电信用户的要求免费提供本地电话收费依据,并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电信用户查找原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中国网财经表示,消费者有知情权,因此有权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通话录音,电信运营商提供录音同时也有助于消除误解,化解纠纷。

槽点二 “无限流量”套路深

国内三大运营商在去年陆续推出“无限流量”套餐。不过,看似即将成为用户标配的“无限流量”业务暗藏不少猫腻。据北京商报去年2月报道,北京联通用户陈先生对记者表示,自己办理的联通“无限流量”业务后,只能在北京本地区时享受高速上网,走出北京进入河北省便无法享受“无限流量”服务,同时,陈先生透露说,当用户所办理的套餐超出规定流量数时,还会被限速,上网体验奇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中国网财经表示,运营商在应当在套餐的相关介绍里清晰、准确地告知消费者,网速会在什么情况下降速,有哪些限制条件,否则就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有分析认为,在话音业务下滑、数据业务爬坡的趋势下,运营商如果在4G流量资费方面能多一些人性化的设置可能更加利民惠民,比如取消套餐内国内流量的阈值上限,比如在套餐资费的等级、流量叠加包设置上更为合理,比如在用户流量使用明细上更为透明等。

做为普通消费者,对于运营商你们有什么想说的?不妨一吐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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