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 C:
count=0
a=C()
b=C()
c=C()
print(a.count)
print(b.count)
print(c.count)
c.count+=10
print(c.count)
print(a.count)
print(b.count)
print(C.count)
C.count+=100
print(a.count)
print(b.count)
print(c.count)
0
0
0
10
0
0
0
100
100
10
为什么后来a.count b.count的值都是100 而c.count的值是10
類別屬性 相等於Java中的靜態變量,屬於類別。
因為你在這裡 c.count+=10定義了c 的實例屬性。
所以 print(c.count) 為10
因為c.count+=10 相當於給c這個實例物件動態的加了一個實例屬性,列印c.count的時候會印出實例屬性而不是類別屬性
可以一步步看。
首先實例化三個C的類別物件。
印出a, b, c的count值。
這裡涉及到一個屬性的查找順序。
首先,查找實例是否有count值,發現找不到,則會尋找上一層。實例的上一層是類,發現類別屬性中有count,則輸出這裡的count。
c.count += 10
原本c.count引用的是C.count,但現在給它賦了一個新值,就等於c實例有了count這個屬性。
印出a, b, c, C的count值。此時實例c已經有了自己的count值。
C.count += 100
改變類別C的count值。 c有自己的count值,a, b依然引用C的count值。
大概就是這個樣子。
一句話:類別的靜態變量,當實例對其進行賦值操作,其實是對實例動態添加屬性,對靜態屬性不會有任何影響,當靜態屬性和實例屬性衝突時,實例的訪問的順序優先權為:實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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