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 不能這樣的取物件嗎?
string 是变量 是用绑定事件传的值 onmouseout="shubiao_onmouseover('id-del-0')" function shubiao_onmouseover( string ){ $("#"+string).find('.info-del').removeAttr('style'); $("#"+string).find('.info-del').css("display","block"); }
這是保留關鍵字 不能用作變數
可以的呀
寫程式碼路子還是不能太野,有些人說看一個程式猿水平看看他程式碼是否縮排命名是否規範就可以,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建議還是多看看開源程式碼,看看別人的命名規範。總之,再怎麼強調基礎也不為過。
例如這個例子中直接傳入selector不是很合適嗎?
命名規範很重要
變數名稱區分大小寫,允許包含字母、數字、美元符號($)和下劃線,但第一個字元不允許是數字,不允許包含空格和其他標點符號變數命名長度應該盡可能的短,並抓住重點,盡量在變數名稱中體現出值的類型盡量避免使用沒有意義的命名禁止使用JavaScript關鍵字、保留字全名變數名命名方法常見的有駝峰命名法和帕斯卡命名法
我只想說這是啥
這是保留關鍵字 不能用作變數
可以的呀
寫程式碼路子還是不能太野,有些人說看一個程式猿水平看看他程式碼是否縮排命名是否規範就可以,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建議還是多看看開源程式碼,看看別人的命名規範。總之,再怎麼強調基礎也不為過。
例如這個例子中直接傳入selector不是很合適嗎?
命名規範很重要
變數名稱區分大小寫,允許包含字母、數字、美元符號($)和下劃線,但第一個字元不允許是數字,不允許包含空格和其他標點符號
變數命名長度應該盡可能的短,並抓住重點,盡量在變數名稱中體現出值的類型
盡量避免使用沒有意義的命名
禁止使用JavaScript關鍵字、保留字全名
變數名命名方法常見的有駝峰命名法和帕斯卡命名法
我只想說這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