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選擇器優先權最高的是內聯樣式,它直接寫在HTML 元素的style 屬性中,具有最高的優先權,其他優先權依序為:ID 選擇器、類別選擇器、元素選擇器、通配符選擇器。
CSS選擇器優先權最高的是什麼?
在CSS中,選擇器優先權決定了哪些樣式規則將會被應用到元素上。優先順序最高的規則將覆蓋優先順序較低的規則。
CSS選擇器優先權的最高等級是:
內嵌樣式
內聯樣式直接寫在HTML元素的style屬性中。由於它們最直接地應用於元素,因此具有最高的優先權。
例如:
<code class="html"><p style="color: red;">这是红色文本。</p></code>
ID選擇器
ID選擇器使用元素的ID屬性來選擇元素。 ID屬性唯一標識每個元素,因此ID選擇器具有非常高的優先權。
例如:
<code class="css">#my-element { color: blue; }</code>
類別選擇器
類別選擇器使用元素的class屬性來選擇元素。類別屬性可以應用於多個元素,因此類別選擇器的優先權低於ID選擇器。
例如:
<code class="css">.my-class { color: green; }</code>
元素選擇器
#元素選擇器選擇特定類型的元素,例如p、h1或div。元素選擇器的優先權低於類別選擇器。
例如:
<code class="css">p { color: black; }</code>
通配符選擇器
#通配符選擇器(*)選擇文件中的所有元素。其優先順序最低。
例如:
<code class="css">* { font-size: 12px; }</code>
如果多個選擇器具有相同的優先級,則將使用最後聲明的規則。遵循上述優先順序,可以確保特定元素的樣式套用正確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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