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js中的with關鍵字,很多小夥伴們的第一印象可能就是with關鍵字的作用在於改變作用域,然後最關鍵的一點是不建議使用with關鍵字。聽到不推薦with關鍵字後,我們很多人都會忽略掉with關鍵字,認為不要去管它用它就可以了。但有時候,我們在看一些程式碼或是面試題的時候,其中會有with關鍵字的相關問題,很多坑是你沒接觸過的,所以還是有必要說說with這一個關鍵字。
一、基本說明
在js高階程式設計中是這樣描述with關鍵字的:with語句的作用是將程式碼的作用域設定到一個特定的作用域中,基本語法如下:
with (expression) statement;
使用with關鍵字的目的是為了簡化多次編寫存取相同物件的工作,例如下面的例子:
var qs = location.search.substring(1); var hostName = location.hostname; var url = location.href;
這幾行程式碼都是存取location物件中的屬性,如果使用with關鍵字的話,可以簡化程式碼如下:
with (location){ var qs = search.substring(1); var hostName = hostname; var url = href; }
在這段程式碼中,使用了with語句關聯了location對象,這就以為是在with程式碼區塊內部,每個變數首先被認為是一個局部變量,如果局部變數與location對象的某個屬性同名,則這個局部變數會指向location物件屬性。
注意:在嚴格模式下不能使用with語句。
二、with關鍵字的弊端
前面的基本說明中,我們可以看到with的作用之一是簡化程式碼。但是為什麼不推薦使用呢?下面我們來談談with的缺點:
1、效能問題
2、語意不明,調試困難
三、效能問題
先說說效能問題,關於使用with關鍵字的效能問題,首先我們來看看兩段程式碼:
第一段程式碼是沒有使用with關鍵字:
function func() { console.time("func"); var obj = { a: [1, 2, 3] }; for (var i = 0; i < 100000; i++) { var v = obj.a[0]; } console.timeEnd("func");//0.847ms } func();
第二段程式碼使用了with關鍵字:
function funcWith() { console.time("funcWith"); var obj = { a: [1, 2, 3] }; var obj2 = { x: 2 }; with (obj2) { console.log(x); for (var i = 0; i < 100000; i++) { var v = obj.a[0]; } } console.timeEnd("funcWith");//84.808ms } funcWith();
在使用了with關鍵字後了,程式碼的效能大幅降低。第二段程式碼的with語句作用到了obj2這個物件上,然後with區塊裡面存取的卻是obj物件。有一種觀點是:使用了with關鍵字後,在with區塊內存取變數時,首先會在obj2上查找是否有名為obj的屬性,如果沒有,再進行下一步查找,這個過程導致了效能的降低。但是程式效能真正降低的原因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修改一下第二段程式碼,修改如下:
function funcWith() { console.time("funcWith"); var obj = { a: [1, 2, 3] }; with (obj) { for (var i = 0; i < 100000; i++) { var v = a[0]; } } console.timeEnd("funcWith");//88.260ms } funcWith();
這段程式碼將with語句作用到了obj物件上,然後直接使用a存取obj的a屬性,按照前面說到的觀點,存取a屬性時,是一次性就可以在obj上找到該屬性的,但是為什麼程式碼效能依舊降低了呢。
真正的原因是:使用了with關鍵字後,JS引擎無法對這段程式碼進行最佳化。
JS引擎在程式碼執行之前有一個編譯階段,在不使用with關鍵字的時候,js引擎知道a是obj上的一個屬性,它就可以靜態分析程式碼來增強標識符的解析,從而優化了程式碼,因此程式碼執行的效率就提高了。使用了with關鍵字後,js引擎無法分辨a變數是局部變數還是obj的屬性,因此,js引擎在遇到with關鍵字後,它就會對這段程式碼放棄優化,所以執行效率就降低了。
使用with關鍵字對效能的影響還有一點就是js壓縮工具,它無法對這段程式碼進行壓縮,這也是影響效能的因素。
四、語意不明,難以除錯
前面說到除了效能的問題,with還存在的一個缺點語意不明,難以調試,就是造成程式碼的不易閱讀,而且可能造成潛在的bug。
function foo(obj) { with (obj) { a = 2; } } var o1 = { a: 3 }; var o2 = { b: 3 }; foo(o1); console.log(o1.a); // 2 foo(o2); console.log( o2.a ); // undefined console.log( a ); // 2
這段程式碼很容易理解了,在foo函數內,使用了with關鍵字來存取傳進來的obj對象,然後修改a屬性。當傳入o1物件時,因為o1物件存在a屬性,所以這樣沒有問題。傳入o2物件時,在修改a屬性時,由於o2物件沒有a這個屬性,所以被修改的a屬性則變成了全域變數。這就造成了潛在的bug。
五、延伸分析
前面說了那麼多,相信大家已經理解了為什麼不推薦使用with關鍵字以及可能存在的問題。下面我們來看看一些比較複雜的情況,看下面的程式碼:
var obj = { x: 10, foo: function () { with (this) { var x = 20; var y = 30; console.log(y);//30 } } }; obj.foo(); console.log(obj.x);//20 console.log(obj.y);//undefined
在这段代码中,分别输出30,20,undefined的。涉及的知识点也比较多:with关键字,this关键字,变量提升等等,我们来一一解释一下。
1、this关键字
关于this关键字的文章google上面相当多,这里不再赘述,我们只需记住一点:this关键字始终指向调用函数的对象。在这里,foo函数中,this指向的就是obj对象。因此在with(this)语句块里面,可以直接通过x变量来访问obj的x属性。
2、变量提升
js中的变量提升也是一个经常遇到的问题,我们可以简单理解成在js中,变量声明会被提升到函数的顶部,尽管有的时候,它是在后面声明的。
所以上面的代码可以解析为:
var obj = { x: 10, foo: function () { var x;//声明局部变量x var y;//声明局部变量y with (obj) { x = 20;//访问变量x,在obj上找到x,则修改为20 y = 30;//访问变量y,在bojg上找不到y,则进一步查找,找到局部变量y,修改为30 console.log(y);//30//直接输出局部变量y, } } }; obj.foo(); console.log(obj.x);//20,obj.x已被修改为20 console.log(obj.y);//undefined,obj不存在y属性,则为undefined
上面的注释中,解释了代码的执行过程,相信大家已经理解了为什么会出处30,20,undefined的原因。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看下面这段代码:
({ x: 10, foo: function () { function bar() { console.log(x); console.log(y); console.log(this.x); } with (this) { var x = 20; var y = 30; bar.call(this); } } }).foo();
这段代码会输出什么?为什么呢?
总结
本文总结了with语句的特点和弊端,总的来说,强烈不推荐使用with关键字。其实在日常编码中,我们只需要知道不去使用with就可以了,但是有的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关于with的奇奇怪怪的问题,想要找出真正的原因,就要深入理解with关键字,这有助于我们去深入学习JS这门语言,同时也是学习JS的一个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