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介面定義了類別必須履行的契約。 然而,一個關鍵的限制是靜態方法無法實作介面方法。本文探討了此限制背後的原因。
介面依設計,指定行為而不提供實作。 實作介面的類別應該透過實例方法一致地提供該行為。 這是允許靜態方法實作所違反的核心原則。
此限制的主要原因是維持契約行為(由介面定義)和靜態實用函數之間的明確分離。靜態方法對類型本身進行操作,而不是對特定實例進行操作。 相反,介面方法本質上與單一物件的行為相關。
考慮一個場景,其中 Animal
和 Person
類別需要不同的螢幕名稱。 此解決方案建議在 ScreenName()
類別中使用 const
屬性,而不是靜態 Animal
方法。 這種方法保留了靜態性質,同時為每個 Animal
實例提供唯一的值,避免了靜態介面實作帶來的歧義。
本質上,禁止靜態方法介面實現維護了物件導向設計的完整性。靜態方法缺乏對介面方法至關重要的特定於實例的上下文,可能會損害介面建立的基本契約。
以上是為什麼靜態方法不能實作 C# 介面?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