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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需要在 C 繼承中重寫衍生類別中的建構函式和賦值運算子?

Barbara Streisand
發布: 2024-10-31 17:04:02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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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I need to rewrite constructors and assignment operators in derived classes in C   inheritance?

在C 繼承中使用基類構造函數和賦值運算符

在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繼承是一種允許創建來自現有類別(基底類別)的新類別(衍生類別)。衍生類別繼承基底類別的屬性和方法,可能會擴展或修改其功能。

假設我們有一個帶有一組建構子和一個賦值運算子的基底類別 B。我們想要建立一個繼承類別 D 來重寫 foo() 函數,但希望保持與 B 相同的建構子和賦值運算子。這就提出了是否有必要在 D 中完全重寫這些函數的問題。

幸運的是,有一個解可以讓我們利用基底類別的建構子和賦值運算子:

  1. 明確函數呼叫:

在衍生類別D中,我們可以在物件初始化和賦值時明確呼叫基底類別B的建構子和賦值運算子。例如:

<code class="cpp">class D : public B {
    ...
public:
    D(const D& d)
        : B(d)  // Call the base class copy constructor
    {
        ...
    }

    D& operator=(const D& d) {
        B::operator=(d);  // Call the base class assignment operator
        ...
        return *this;
    }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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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隱式函數呼叫:

即使衍生類別沒有明確定義建構子或賦值運算符,編譯器將根據基底類別定義隱式產生這些函數。因此,可以使用基底類別的建構函數和賦值運算符,而無需明確呼叫它們。然而,為了清晰和控制,明確地呼叫基底類別函數被認為是一種很好的做法。

總之,透過利用明確呼叫基底類別建構子和賦值運算子的能力,我們可以輕鬆繼承基底類,而不必在衍生類別中重寫它們。這保留了所需的介面並簡化了開發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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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ph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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