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ance 和 Coinbase 也因未能註冊為經紀商、清算所或交易所而面臨 SEC 的類似指控,違反聯邦證券法。
大型加密貨幣交易所 Kraken 已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的訴訟做出回應,要求進行陪審團審判,並對指控提出 18 項抗辯。
SEC 去年 11 月對 Kraken 提起民事訴訟,指控該交易所未能將 ADA、ALGO、ATOM、FIL、FLOW、ICP、MANA、MATIC、NEAR、OMG 和 SOL 11 種代幣註冊為證券。監管機構正在尋求永久禁令,禁止 Kraken 進一步違反證券規定,並返還其「不義之財」和其他民事處罰。
在周四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交的回應中,Kraken 否認其從事非法行為,並對 SEC 訴訟中的每項指控做出回應。
文件中寫道:「被告否認訴狀中包含的每一項、每一項以及所有指控,除非此處明確承認的指控。」
Kraken 重申了其立場,即數位資產(例如 SEC 列出的 11 種代幣)根據聯邦法律不被視為「證券」。該交易所表示,它從未在 SEC 註冊,因為它從未被要求這樣做,而且它不是《交易法》含義內的交易所、經紀自營商或清算代理人。
「《證券法》和《交易法》均未將數位資產納入『投資合約』的定義範圍內,」Kraken 在文件中表示。 「數位資產本身不能成為投資合同,因為它們不具備任何權利和義務。」股票、債券或國會規定受 SEC 監管的任何其他金融資產的義務。 ”
Kraken接著承認,它在全球範圍內列出了超過220種加密資產,允許保證金交易、場外交易台、即時購買功能和客戶應用程序,但否認這些服務將其平台轉變為證券交易所、清算機構或經紀自營商。
「Kraken 提供數位資產交易平台,促進數位資產買家和賣家之間的交易。Kraken 從未充當《交易法》含義內的交易所、清算機構或經紀自營商,」歸檔說。
「Kraken 進一步指出,SEC 未能提出可以給予救濟的索賠,因為它無權監管 Kraken,」該文件補充道。
「《證券法》和《交易法》不適用於數位資產,SEC 從未頒布過任何將數位資產定義或包含在證券定義中的規則或法規,」Kraken 表示。
「SEC 從未向 Kraken 提供任何通知,表明其認為數位資產是證券,或 Kraken 是《交易法》意義上的交易所、清算機構或經紀自營商,」文件繼續說道。
「在採取此行動或開始對 Kraken 進行調查之前,SEC 從未向 Kraken 提供發表意見的機會。」
具體來說,Kraken 指責 SEC 在沒有正當程序和公平通知的情況下行事,並暗示已對其行使第一修正案採取行動。
文件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從未就聯邦證券法適用於數位資產、數位資產交易平台或 Kraken 的任何活動向 Kraken 提供任何指導。」
「相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沒有向Kraken 提供公平通知或聽取意見的機會的情況下開始了這一行動,並以一種削弱了Kraken 第一修正案向政府請願的權利的方式。 ”
該文件還要求陪審團審判,指出:「被告要求陪審團對所有可審理的問題進行審判。」
過去幾個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一直在打擊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指控它們未能註冊數位資產證券並提供完整、公平和真實的披露。
今年 3 月,加州一名法官裁定 SEC 對 Kraken 的訴訟將繼續審理,此前該機構對 Binance 和 Coinbase (COIN) 提起的案件也做出了類似的裁決。 Binance 和 Coinbase 也因未向 SEC 註冊為經紀商、清算所或交易所而面臨違反聯邦證券法的指控。
以上是Kraken 要求對 SEC 訴訟進行陪審團審判並提出辯護論點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