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科技週邊 > IT業界 > 上海市消保委:廠商不能用權限對其他通路軟體進行不合理限制,消費者有知情權

上海市消保委:廠商不能用權限對其他通路軟體進行不合理限制,消費者有知情權

WBOY
發布: 2024-08-23 07:34:09
原創
675 人瀏覽過

本站 8 月 22 日消息,上海市消保委今日發文針對手機廠商攔截第三方應用下載現象進行呼籲,公平競爭待維護,消費者權益需保障。

上海市消保委:廠商不能用權限對其他通路軟體進行不合理限制,消費者有知情權

目前我國智慧型手機使用佔比最高的是安卓系統,該系統的應用軟體下載來源主要有兩種:一是手機品牌自帶的應用商店,二是第三方應用商店,如豌豆莢、360手機助理、騰訊應用寶、百度手機助理等。

上海市消保委:廠商不能用權限對其他通路軟體進行不合理限制,消費者有知情權


圖源Pixabay許多消費者在日常使用第三方應用商店下載安裝App 時都有遇到過:頻繁彈出允許安裝視窗或風險提示、長時間風險檢測,並跳轉推薦的類似應用,以及安全模式下要求使用者授權或密碼驗證等場景。
本站附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基金會觀點如下:
手機根權限不應作為競爭的技術手段從技術本身來看,系統根權限可以對手機系統文件或設定執行讀寫、修改等操作,也稱為超級用戶權限,是影響手機系統安全穩定運作的重要因素。
因此,根權限不能隨意向第三方開放本身沒有問題,但與此同時,作為系統提供者的廠商不能利用手中的“root 權限”對來源於其他渠道的軟體進行不合理限制,從而將其“武器化」作為一種競爭手段使用。
如果將​​此權限作為競爭手段使用,不僅會阻礙應用軟體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和技術發展,最終也將妨礙消費者多樣化的選擇需求,影響消費體驗。
競爭行為不得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從市場競爭的角度來看,應用軟體下載使用本質上是一種服務消費。手機廠商與第三方應用商同為服務提供者,雙方在市場中的地位應是平等的,為消費者提供服務過程中所享有的權利義務也應當相同。
也就是說,出於對消費者資訊安全考慮,給出安全提示以降低風險的行為本身是合理的,但提示本身不應反復出現或無法繞過,從而避免此種競爭行為事實上成為手機廠商利用自身技術優勢為其他業者提供服務設置障礙,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這種提示對其他競爭者提供服務已經起到了一定的攔截或阻礙作用,就好比餐廳老闆在他人飯店門口安裝通行閘機一樣,顯然與市場經濟秩序和公平競爭原則相背離。
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應當得到充分行使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來看,手機應用軟體下載的安全提示資訊判斷標準通常不會明確告知。消費者無法得知此類提示訊息是基於技術安全性檢測後給出的,還是僅僅透過識別下載來源而發出的針對非品牌應用商店軟體的統一提示。
因此,消費者無法客觀判斷第三方應用軟體安全性的真實情況,最終可能不得不放棄第三方管道。事實上,消費者有權知悉其購買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這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明確賦予消費者的法定知情權。
此外,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十一條也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強製或變相強制消費者接收服務,限制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標準不明的安全提示變相傳達了「其他管道的手機應用軟體存在安全風險」的訊息,可能誤導或影響消費者的選擇,使《消法》和《實施條例》所賦予的選擇權無法得到充分行使。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基金會呼籲相關部門進一步關注當前應用軟體下載中的種種現象和問題,明確App 安全審查責任主體,為消費者帶來更有獲得感、滿足感、幸福感的消費環境和消費體驗。

以上是上海市消保委:廠商不能用權限對其他通路軟體進行不合理限制,消費者有知情權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

來源:ithome.com
本網站聲明
本文內容由網友自願投稿,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發現涉嫌抄襲或侵權的內容,請聯絡admin@php.cn
熱門教學
更多>
最新下載
更多>
網站特效
網站源碼
網站素材
前端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