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中提供了一個fireEvent方法,顧名思義就是觸發某個事件發生的意思。剛開始我以為是會跟平常使用onclick()一樣,沒想到最近在寫javascript入門ppt的時候發現了,原來自己太自以為是了!看來還有很多javascript的細節沒有掌握好啊!
現在根據自己的總結詳細的記錄下fireEvent方法的使用。 fireEvent是IE提供的方法,msdn文件位址:http://msdn.microsoft.com/en-us/library/ms536423(v=vs.85).aspx
onclick( )
我們先看第一段實例碼:
程式碼如下:
- i am one;
- i am two;
- i am three;
這段程式碼中我們沒有個id1的li新增onclick事件,點選button,會報錯,提示「物件不支援此屬性或方法」。由此可見,DOM.onclick()需要在加入onclick事件之後才能使用。
假如我們把以上的代碼修改為
代碼如下:
- i am one;
- i am two;
- i am three;
此時,點擊button會觸發onclick事件,但是ul的onclick沒有觸發,這就顯示了DOM.onclick()不存在冒泡。
fireEvent()
我們來看看fireEvent跟onclick()觸發事件是否相同。看下面的程式碼:
複製程式碼
程式碼如下:
- i am one;
- i am two;
- i am three;
點擊button後,觸發ul的onclick事件,說明fireEvent會引起冒泡,而且沒有發生像onclick()提示“對像不支援此屬性或方法”,說明即使不加入id1的onclick事件也可以冒泡。
由此可以看出,IE中的fireEvent方法類似模擬使用者的滑鼠點擊行為,而不是單純的onclick。
總結fireEvent和onclick區別
透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DOM的fireEvent和onclick(這只是個代表)有以下區別:
1.onclick需要DOM真正添加了onclick事件,否則會報“對像不支援此屬性或方法”錯誤
2.onclick不會引起IE的冒泡過程,而fireEvent會引起冒泡,fireEvent更貼近用戶真實的行為觸發
3.由第二條得出,fireEvent在即使DOM沒有click事件也可以fireEvent,而不會報錯(更貼近用戶真實行為) 最後可以拿下面的程式碼測試
程式碼如下:
- i am one;
- i am two; li>
- i am th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