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之間的訴訟讓法官陷入困境。核心問題是交易所上架的代幣是否應被視為證券。
依美國證券法規定,若某代幣被視為證券,發行或交易者需遵守監理規定。需向SEC註冊,並符合揭露和報告要求。
許多代幣的發行和交易並不符合傳統證券的定義,在現實世界中。這些代幣的目的通常是為了促進區塊鏈項目的融資和發展,而不是向公眾籌集資金。因此,過度將這些代幣視為證券可能會對加密貨幣市場產生不必要的影響。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法官需要在權衡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做出判斷。他們必須考慮SEC的監管目標和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重要性,同時也要考慮加密貨幣市場的特殊性和創新性。
法官可能會採取一種妥協的方式,對於一些代幣,只要它們明顯地符合證券的定義,就會被視為證券。而對於其他代幣,如果它們不符合證券的定義,或者它們的發行和交易主要是為了區塊鏈項目的融資和發展,那麼它們可能不會被視為證券。
這樣的判決結果將明確加密貨幣市場監管框架,提供確定性。
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的法官正在考慮是否要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提起的訴訟。然而,由於案件涉及許多複雜問題,法官必須先決定Coinbase上的十多種交易是否屬於「證券」。
SEC和Coinbase在周三(17日)的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中,都同意「代幣本身」不是證券。
SEC的律師主張,每筆交易都相當於「投資人買了一個代幣所代表的生態系」,買進者希望從生態系中分享其收益,因此只要這些交易中的「其中一筆被視為投資合約」,那麼Coinbase就違反了證券法。但該公司則表示,這些是「次級市場交易」,並沒有合約的存在,因此它們不可能被視為證券。
Coinbase正尋求與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法官Katherine Polk Failla談話,請求她駁回SEC對Coinbase發動的違法指控,而儘管這位法官對SEC和Coinbase問了14頁的問題、挑戰他們的立場,但她並未在席上做出決定,也沒有透露將採取什麼樣的判決方式。
Katherine Polk Failla沒有暗示時間表,但預計幾週內必須決定這些代幣究竟是否為證券。結果若非強化SEC打擊未註冊為交易所的加密貨幣平台處理未經註冊證券的相關行動;就是會減損SEC在打擊加密貨幣產業的努力,使SEC遭遇進一步的法律敗局。此外,在SEC對幣安、Kraken發動的類似案件中,法官的看法也會影響Katherine Polk Failla法官對此案的看法。
SEC的律師Patrick Costello表示:「無論我們誰擁有它(代幣),都是同樣的電腦程式碼。」他認為,無論買家如何取得數位資產,就是取得了一份合約。
代幣是進入生態系的關鍵。如果沒有生態系,代幣就完全沒有價值。
Coinbase委任律師William Savitt主張,Howey測試所定義的「投資合約」,實際上需要代幣發行者和買方之間存在合約義務,「必須有聲明來傳達可執行的承諾。如果沒有這個,那就不是擁有合約」。
法官則謹慎地不暗示自己的觀點,只承認一點:「這是個艱難的問題。」
SEC的律師Patrick Costello也試圖反駁有關SEC的立場可能將證券的定義擴大到藝術品、交易卡等收藏品,理由是這些資產並沒有集中化的生態系,「收藏品有自己的價值,別人沒有辦法讓一張棒球卡變得更有價值」。
Failla法官談到SEC提出加密貨幣相關案件的兩個重要判決,包括SEC在Ripple案件中敗訴,另外在Terraform Labs的案件中勝訴。她說,Terraform案件中的Jed Rakoff法官判定加密資產交易是證券,「我並不意外」,但這並不涉及被掛在次級市場交易的代幣,顯示該案與本案存在差異。
加密貨幣產業人士對法官在聽審上對SEC的觀點顯然採取懷疑態度感到支持。例如Paradigm政策總監Justin Slaughter表示:「SEC的主張在整個聽審過程中顯然是受到高度質疑的。」
以上是SEC和Coinbase訴訟:挑戰法官的問題是代幣是否屬於證券?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